各位考生:
我区2021年第一批次、2019年第四批次(历史遗留考生)部分消防设施操作员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已制证完毕,内蒙古消防救援总队消防行业职业技能鉴定站将于近日开展证书发放工作。受新冠疫情影响,为确保广大考生生命健康安全,此次证书发放统一采用邮寄形式进行,现将相关事宜如下:
一、证书信息查询
请以上两批次鉴定合格的考生登陆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网站zscx.osta.org.cn进行查询,查询到证书信息人员方可进行邮寄领取。如已鉴定合格但未查询到证书信息的考生,证书尚未制作完成,领取工作另行通知。
二、邮寄安排
(一)邮寄时间
2022年1月4日至21日,每周五统一邮寄;
2022年1月21日后每15天邮寄一次证书。
(二)邮寄方式
顺丰到付。请填写邮寄地址统计表(附件),并同时将取证考生的身份证扫描件发送至邮箱 xfhyjd119@163.com,顺丰快递无法送达的请在邮件中注明。
三、相关要求
(一)职业资格证书是对技术人才的技能水平或职业资格进行客观公正、科学规范的评价和鉴定的结果,是人才求职、任职、开业和用人单位录用的主要依据,也是境外就业、对外劳动合作人员办理技能水平公证的有效证件。证书需由考生本人进行领取,无特殊情况不得由他人代领,不得由社会培训机构、用人单位代办、代领。
(二)邮寄可能会有丢失风险,且证书无法补办,为降低风险,证书邮寄一律采用邮费到付,如拒收或退回不做第二次邮寄,须疫情平稳后本人持身份证件到职业技能鉴定站领取。
(三)证书须妥善保管,证书内容要保持清晰、整洁,对被涂改、转让的证书,一经发现,发证机关将立即收回作废。
联系电话:0471-5167823
附件:邮寄地址统计表
内蒙古消防救援总队职业技能鉴定站
2021年12月30日
 
本文链接地址:http://ych.qddfxfpx.com/school/articledetail-572263.Html
相关推荐:
北京市消防救援总队消防行业职业技能鉴定站2022年第一批次消防设施操作员职业技能鉴定公告黑龙江省消防救援总队消防行业职业技能鉴定站2022年第一批次消防设施操作员职业技能鉴定公告一消考试收获季,恭喜通关的学员!
资讯公告
2021-12-31 标签:清大东方 清大东方消防培训 文章来源:消防行业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
各位考生:
我区2021年第一批次、2019年第四批次(历史遗留考生)部分消防设施操作员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已制证完毕,内蒙古消防救援总队消防行业职业技能鉴定站将于近日开展证书发放工作。受新冠疫情影响,为确保广大考生生命健康安全,此次证书发放统一采用邮寄形式进行,现将相关事宜如下:
一、证书信息查询
请以上两批次鉴定合格的考生登陆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网站zscx.osta.org.cn进行查询,查询到证书信息人员方可进行邮寄领取。如已鉴定合格但未查询到证书信息的考生,证书尚未制作完成,领取工作另行通知。
二、邮寄安排
(一)邮寄时间
2022年1月4日至21日,每周五统一邮寄;
2022年1月21日后每15天邮寄一次证书。
(二)邮寄方式
顺丰到付。请填写邮寄地址统计表(附件),并同时将取证考生的身份证扫描件发送至邮箱 xfhyjd119@163.com,顺丰快递无法送达的请在邮件中注明。
三、相关要求
(一)职业资格证书是对技术人才的技能水平或职业资格进行客观公正、科学规范的评价和鉴定的结果,是人才求职、任职、开业和用人单位录用的主要依据,也是境外就业、对外劳动合作人员办理技能水平公证的有效证件。证书需由考生本人进行领取,无特殊情况不得由他人代领,不得由社会培训机构、用人单位代办、代领。
(二)邮寄可能会有丢失风险,且证书无法补办,为降低风险,证书邮寄一律采用邮费到付,如拒收或退回不做第二次邮寄,须疫情平稳后本人持身份证件到职业技能鉴定站领取。
(三)证书须妥善保管,证书内容要保持清晰、整洁,对被涂改、转让的证书,一经发现,发证机关将立即收回作废。
联系电话:0471-5167823
附件:邮寄地址统计表
内蒙古消防救援总队职业技能鉴定站
2021年12月30日
 
本文链接地址:http://ych.qddfxfpx.com/school/articledetail-572263.Html相关推荐:
北京市消防救援总队消防行业职业技能鉴定站2022年第一批次消防设施操作员职业技能鉴定公告
黑龙江省消防救援总队消防行业职业技能鉴定站2022年第一批次消防设施操作员职业技能鉴定公告
一消考试收获季,恭喜通关的学员!